我有一塊土地持分權利範圍1/2,可以主張土地法34-1提存方式出售嗎?權利範圍1/2不符合土地法第34-1條第1項規定須「共有人過半及應有部分過半數之同意」或「持有應有部分超過2/3」的條件,則該如何處理?
我有一塊土地持分權利範圍1/2,可以主張土地法34-1提存方式出售嗎?權利範圍1/2不符合土地法第34-1條第1項規定須「共有人過半及應有部分過半數之同意」或「持有應有部分超過2/3」的條件,則該如何處理?
土地有三七五減租,仍然可以進行貸款及買賣,但要先將該三七五租約作終止等處理,已如前所述。又倘若地主與第三人成交買賣時,一定要記得告知佃農承租人,並取得佃農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之書面,以確保自身的權益。
父母子女間之贈與房屋、土地的情況到底是用買賣過戶還是直接贈與呢,贈與免稅額多少。現行社會風氣,父母通常會將自己的房屋、土地贈與給孩子,而在辦理房屋、土地贈與時,則需要申辦「土地增值稅」與「贈與稅」,且贈與價值則依據「房屋評定標準價格」及「土地的公告現值」計算。
房屋、土地在現今社會中一直都是重要的置產項目,而關於房屋、土地贈與類型,大致上區分有父母子女間之贈與、配偶相互間之贈與,以及與第三人間之贈與。 那麼到底是用買賣過戶的方式給子女孩是直接贈與好,哪個稅金比較省。
公同共有之法律關係下,各公同共有人對於共有物是沒有應有部分,而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關係,是依據規範其公同關係之法律或是依據當事人間的契約處理。簡單來說,就是共有人對於共有物是沒有持分的概念。可是在分別共有之情況下,每個共有人對一物有所有權者,而且有自己的應有部分(倘若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,推定其為均等)。簡單來說,共有人分別持有共有物的特定比例。
何謂聯名、借名、預告登記?夫妻共同買下房產後,如果要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,首先就須要先來認識一下什麼是『聯名登記』,聯名登記是指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多人名下的含意,因此夫妻如果要將購買的房產放在兩人名下,就可以採用聯名登記的方式買房,這時雙方就能擁有愛的小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