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新銀行的轉增貸報價,利率比原房貸低,又能多借一筆資金,確實值得算一算。不過,原銀行要收多少清償費用、新銀行核准的金額有多少能留下來,以及餘款何時可以動用,都要一起確認。
要判斷房屋轉增貸是否划算,可以先把新舊方案放在相同期間比較:取得一樣多的資金,列出利息、一次性費用、月付及期末還欠多少本金,再看是否符合自己的用款與還款安排。
如果資金要用來支付貨款、工程款或短期營業週轉,還要先列出付款期限。利率與費用談妥後,仍須確認餘款何時可以使用;需要保留原房貸或時程無法配合時,再把其他資金安排放進比較。
房屋轉增貸是什麼?換銀行時多借一筆資金
適合先評估的情況,是原房貸仍在繳、希望換銀行並增加可用款項,而且收入可以負擔新月付。若沒有原貸要承接,屬於原屋融資;若只想保留一胎再借一筆,應另看二胎方案。房屋有增值,也不代表換銀行一定能多借。
房貸轉貸,是由新銀行承作貸款並清償原銀行房貸;轉增貸則在換銀行的同時,另核給一筆新增借款。新銀行仍會重新評估房屋、收入、負債及資金用途,最後依核准條件辦理。
房貸繳多久才可轉增貸,應先問新銀行的產品要求,另查原貸綁約與適用規定,沒有所有銀行共用的固定等待年數。轉增貸取得新增資金後,負債也會增加;若月付已超過可持續負擔的金額,應先減少需求或調整支出。
原銀行增貸,是向目前的房貸銀行申請增加借款。若還沒決定是否換銀行,可先閱讀房屋增貸條件與額度評估,取得原銀行報價,再與轉增貸比較。用語也可參考凱基銀行增貸說明。
新銀行核准總額,不等於新增可用現金。核准金額中包含要拿去代償的原房貸;若另有指定清償的債務或從撥款扣除的費用,也要先扣掉。詢價時直接問「扣完代償與費用後,我能動用多少」,比較容易拿到符合需求的答案。
詢問新銀行前,先向原銀行取得哪些資料?
先把原房貸資料整理好,新銀行才有依據估算代償與加借空間。手機銀行看到的本金餘額可以先用來詢價,到了預定清償日,仍要重新確認應付金額。
- 剩餘本金與近期繳款明細:若原銀行有數筆房貸或增貸,逐筆列出,避免漏算。
- 現行利率、計息方式與剩餘年限:確認是否為機動利率,以及目前是否仍在寬限期。
- 綁約與提前清償條款:核對適用期間、觸發條件、計算基礎,以及部分還款與全部結清的約定。
- 預定清償日的金額:請銀行估算當日本金、應付利息及依約發生的費用,並確認報價有效日期。
- 抵押權及其他順位資料:準備土地、建物登記謄本或銀行指定資料,核對債權人、擔保範圍及是否有其他借款。
設定金額與實際欠款金額各有用途。謄本上的抵押權設定金額,不能直接當成原貸清償金額;同一抵押權若擔保其他債務,也要請原銀行確認解除擔保需要滿足哪些條件。
清償日期往後延,利息可能增加;期間若剛繳了一期房貸,本金也會改變。因此,詢價版與正式代償版應標上各自的計算日期,交割前再更新一次,並核對收款帳戶與付款方式。
違約金按哪個金額算?部分還本也要先問
請原銀行在契約上指出限制清償期間、違約金比例與計算基礎:按本次提前還的本金、剩餘本金,或契約另定方式計收?全部清償、部分還本及塗銷抵押權,是否觸發同一條款?只看到一個百分比,還無法算出費用。若約定採某一本金金額乘費率,才用「適用本金×契約費率」計算,再核對是否有其他條件。
有一筆自有資金打算先還部分本金時,先請新舊銀行共同確認清償日期與金額,再決定何時支付。部分還本不代表原抵押權可以全部塗銷,原貸另有擔保債務時更要查清楚。也應請新銀行說明部分還本後是降低月付或縮短期數,以及會不會改變本次核准或撥款安排。

轉增貸費用有哪些?哪些在核准前後發生?
先確認收費條件,再決定要不要送件或進入下一步。下表列的是核對項目,各案不一定全部收取;銀行、地政士或其他受託方若已把某項費用包在報價中,計算時只列一次。
| 費用項目 | 可能收取方 | 何時確認 | 是否依個案發生 |
|---|---|---|---|
| 原貸提前清償違約金 | 原貸銀行或既有債權人 | 詢價前查契約,代償前確認金額 | 依綁約、清償方式及契約條件 |
| 新貸開辦、徵信或手續費 | 新銀行 | 送件前問收費時點,核准後核對 | 依方案及減免條件 |
| 鑑價相關費 | 銀行或依約受託單位 | 安排鑑價前 | 可能免收、另收或已含於其他費用 |
| 地政士代辦費 | 地政士 | 委任前確認服務範圍 | 依委任項目與報價 |
| 設定、塗銷相關登記及文件規費 | 地政機關等 | 登記前分列應付規費 | 依登記及文件項目;塗銷代辦費與規費分開 |
| 保險調整費用 | 保險公司 | 對保前確認保單變更需求 | 依保單效期及銀行要求,可能無須新增保費 |
送件前可多問一句:「若沒有核准,或核准後我不辦了,哪些款項不退?」核准前的鑑價或徵信安排若涉及收費,應先知道觸發時點。對保時再核對優惠是否附帶帳戶、保險或其他條件,以及未符合時會增加多少支出。
設定登記規費須核對實際登記的權利價值,土地法第76條定有千分之一的計收規定。拿到設定內容後,依適用權利價值乘0.001核對登記費,再分列書狀、文件及代辦等實際支出;不要直接把新增可用現金乘固定倍數,當成所有轉增貸案件的設定總費用。
利率、總費用年百分率與另外支付的費用,要分開看
利率用來計算借款利息;總費用年百分率(APR)把借款期間及納入計算的貸款費用一起反映,便於比較報價。APR 不等於利率,也不能當成所有支出的清單。金管會金融智慧網試算說明列明,代書費、保險費等不在其總費用範圍內。
比較時請銀行列明 APR 的試算金額、期間、納入與排除項目。原貸提前清償費用也要另外核對,不能因為新銀行已提供 APR,就省略整筆換貸支出的盤點。
新利率若是指標利率加碼,請列出指標名稱、加碼與調整週期;分段優惠則逐段列出期限與利率。取得的是起始廣告價或個案核准價,也要分清楚。申請人年齡、貸款年限、房屋型態及信用收入要求依產品而異,不能把另一家銀行的最高年限或最低利率,直接帶入自己的比較。
本頁成本試算沒有扣入所得稅利益。轉增貸中的新增週轉借款利息,不能直接當作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列報;涉及原購屋貸款的部分,應保存原貸、新貸與清償證明,向國稅局核對適用條件後再申報。不要先把預期退稅減掉,當成一定省下的成本。
轉增貸划不划算,要用相同條件比較
試算案例一:原貸560萬元,另外需要80萬元
下面是一組假設試算,並非銀行報價或真實客戶案件。屋主原房貸剩餘本金560萬元、剩餘18年,另需80萬元。方案甲保留原貸並向原銀行增貸;方案乙轉到新銀行,共借640萬元,代償560萬元後,同樣取得80萬元。
兩案都採每月本息平均攤還、無寬限期,以24個月為比較期間。原貸年利率假設2.8%,原銀行新增80萬元假設3.2%、18年;新銀行640萬元假設2.5%、18年。期間利率固定不變,沒有中途還款,也不在第24期另做提前結清。
方案甲一次性費用假設8,000元,方案乙38,000元。乙包含原貸清償費12,000元、新銀行費8,000元、代辦及登記文件費合計18,000元,無其他新增費用。這些都是模型輸入值,並非收費標準。兩案費用均由自有資金另付,不從80萬元扣除,也不加進本金;正式比較時必須換成各自的報價。
| 比較項目 | 方案甲:保留原貸加增貸 | 方案乙:轉增貸 |
|---|---|---|
| 借款本金合計 | 640萬元 | 640萬元 |
| 新增取得資金,費用另付 | 80萬元 | 80萬元 |
| 一次性費用 | 8,000元 | 38,000元 |
| 每月本息合計 | 37,912元 | 36,825元 |
| 24個月利息 | 349,658元 | 306,284元 |
| 期間利息加一次性費用 | 357,658元 | 344,284元 |
| 第24期繳款後剩餘本金 | 5,839,761元 | 5,822,485元 |
這組假設下,轉增貸24個月的利息約少43,374元,扣除多付的30,000元一次性費用後,成本約少13,374元。月付約少1,087元,期末本金也約少17,277元;本金攤還是減少欠款,沒有加進費用。
原有本金與新增資金,各自帶來多少利息變動?
把方案乙按560萬元與80萬元比例拆開,只為比較利息來源,不代表銀行會開成兩筆契約。原有560萬元在方案甲的24個月利息約300,517元,換到2.5%後約267,998元;新增80萬元則由約49,141元降為38,285元。兩部分合計後,再扣整案新增費用,才能判斷換銀行的效果。
若新銀行把年限拉長,月付還可能更低,但本金會還得較慢。應重新列出相同期間的利息與剩餘本金,不能沿用上表結論。若打算一年後出售或結清,也要改算到那個月份,加入當時適用的提前清償費用;機動利率變動時,則按調整後利率重算。
損益平衡要多久?用每月累計利息差核對
沿用本例,轉增貸比保留原貸多付30,000元一次性費用。每月底先計算兩案累計利息,再找出利息節省首次足以抵回30,000元的月份。這裡的損益平衡只指模型中的利息與辦理費用,不包含投資報酬、稅務效果或資金機會成本。
第m個月的成本節省=方案甲前m期利息-方案乙前m期利息-30,000元。結果為負,代表轉增貸成本仍較高;首次大於或等於0,才抵回本例多付的費用。
| 比較至繳完該期 | 累計少付利息 | 扣除多付費用後 | 這時能否抵回費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12期 | 22,066元 | −7,934元 | 尚未抵回 |
| 第16期 | 29,255元 | −745元 | 尚未抵回 |
| 第17期 | 31,039元 | 1,039元 | 首次抵回 |
| 第24期 | 43,374元 | 13,374元 | 已抵回 |
不能拿30,000元直接除以每月少繳的1,087元,當成省息回本月數;月付差含有本金攤還差異。如果預計第12期後就全部還清,還要另外取得當日結清費用:即使兩案都假設沒有新的清償費,乙的前12期利息加原先辦理費用,仍約比甲多7,934元。
第17期只是這組假設的結果。利率改變、年限延長、費用改由貸款支付,或中途部分還本,都要重排兩案攤還表。打算在第m期結清時,另將甲、乙各自當日結清費用加入各自成本;剩餘本金另列為應備清償款,不算第二份借款費用。
本例以未四捨五入數值逐月計算,展示金額才四捨五入至元,因此顯示值相減可能相差1元。銀行按日計息、首期天數及每期取整方式,也可能造成落差。公式為:月付額=本金×月利率÷[1-(1+月利率)的負期數次方];每期利息=期初本金×月利率,當期還本=月付額-利息。
轉增貸流程,代償與餘款撥付怎麼安排?
辦理時可按下列項目追蹤進度。其中新抵押權設定、代償、原抵押權塗銷與餘款動用的先後,要由承作銀行及地政士確認,不能把流程清單當成每案一致的交割順序。
詢價、送件與審查:先說清楚資金要用在哪裡
帶著原房貸資料詢價,交代需要多少資金、用途及最晚用款日。送件依銀行清單準備身分、房屋、收入與原貸繳款資料,再由銀行進行鑑價及授信審查。鑑價與信用評估會一起影響條件,無法只憑房價或單一信用分數推算核准結果。
先問目前屬於產品諮詢或正式申請,以及是否會依授權查詢信用資料。新增債務與授信申請可能影響後續評估,不能保證轉增貸不影響信用;也不能把一般詢問直接當成已新增一筆貸款。發現信用或繳款資料不一致,先請資料提供單位釐清,再更新申請。
自營商可依案件準備報稅、營業往來及收款資料;領現金的受僱者可提供薪資單、在職證明等。自行存入現金的存摺紀錄,仍須有真實收入來源可核對,不會因此自動成為薪轉證明,採認方式由銀行判斷。補件可參考沒有薪轉如何辦房屋增貸。
確認核准條件與對保:問到可以動用的金額
核准後,逐項確認總額、利率調整方式、年限、月付、綁約及費用。若核准附帶清償其他債務的條件,請承辦人列出清償對象與金額,再估算餘款。對保前就確認可用金額,才有時間處理不足的部分。
也要問清楚核准有效期限、補件期限與撥款前尚需完成的事項。若文件或清償日期改變,先請銀行確認是否影響原核准條件,不直接用口頭估計日期承諾付款給他人。
借款人與提供房屋擔保的人不同,或房屋共有時,送件前先請銀行確認可受理的借款與擔保關係、誰要到場,以及授權文件。不能只拿家人的權狀就代替其同意。原房貸的自動扣款在清償完成前也要維持,是否停止扣款,應以原銀行確認的結清結果為準。
設定、代償與塗銷:由承作單位安排銜接
星展銀行轉貸流程說明列有設定、代償及塗銷等作業,並說明取得第一順位後的餘款動用安排。這可作為詢問項目,個別案件仍按承作銀行確認的方式辦理。
請確認由誰取得清償金額、何時匯給原債權人、誰領取清償與塗銷文件,以及誰送件辦理登記。在新貸尚未核定、代償安排未確認前,不要自行先結清或塗銷原貸,只為等待新貸撥款。
| 要取得的資料 | 用來確認什麼 | 向誰確認完成 |
|---|---|---|
| 指定日清償明細 | 本金、計息截止日、違約金是否已包含,金額何時失效 | 原銀行或各筆原債權人 |
| 核准條件與付款安排 | 新貸總額、指定代償對象、扣費及動用前提 | 新銀行承辦人 |
| 匯款及清償證明 | 款項是否足額入帳、清掉哪一筆借款 | 付款銀行與原債權人 |
| 塗銷文件及登記結果 | 資料是否齊全、是否需補正、新銀行要求的順位是否完成 | 承辦地政士及新銀行 |
這張表按查核工作分列,實際交付順序依案件安排。若金額有爭議、收款帳戶臨時變更,或對方尚無法交付約定文件,先請承辦人確認並留下紀錄,再調整付款安排;不要把已匯款直接當成已完成塗銷。
可用餘款撥付:入帳與可動用時間分開問
有些款項先入帳仍需完成約定條件才能動用。應向銀行確認餘款解除限制或實際撥付的時點,並核對代償收據、費用明細及新貸繳款日。以下沿用前述轉增貸假設,只說明資金去向,沒有新增另一組方案比較。
| 資金項目 | 本例金額 | 核對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新貸核准並撥付總額 | 640萬元 | 確認有無分批或附條件撥付 |
| 代償原貸 | 560萬元 | 本例假設當日應付利息已另付,實案依清償明細 |
| 其他指定清償債務 | 0元 | 有指定代償者必須另扣 |
| 從新貸撥款扣除的費用 | 0元 | 本例38,000元費用由自有資金另付 |
| 可用餘款 | 80萬元 | 須滿足銀行約定的動用條件 |
本例帳戶餘款為80萬元,但家中預算仍要負擔另付的38,000元。若銀行改成從撥款扣費,餘款就要扣掉該筆支出;已經另付的部分不能再扣一次。核准金額、實際撥款與可用餘款,最好各留一欄核對。

已經有二胎,或仍在綁約,還能轉增貸嗎?
有二胎時,先提供各順位的本金、清償條件與抵押權資料,請新銀行確認是否承作、是否要求一併代償,以及核准額度是否足夠。二胎債權人為銀行或民間,都需要核對個別債權與清償文件,不能只靠名稱判斷能否轉貸。
若一胎、二胎都要清償,銀行還要確認各筆付款與塗銷文件可以銜接。新貸不足以支付全部指定清償款時,應先談清楚差額如何補足,或是否能調整方案,不能直接認定所有債務都能一起整合。
原貸仍在綁約期間,可以先詢問轉增貸條件,再依契約核對提前清償費用。等待綁約結束能否少付費用、等待期間仍需付多少利息,以及資金能否延後使用,都應一起比較。未來利率與核准條件尚未確定,不能直接假設等待後仍有相同報價。
涉及受央行規範的購置住宅貸款時,還須依原貸類別、撥款時間及新增資金用途確認適用限制。央行不動產抵押貸款問答針對不同案件分別規定,不能把特定案件的年限、成數或寬限期限制套用全部轉增貸。
情境案例二:清償日延後五天,原本足夠的現金出現缺口
以下為獨立的交割金流假設,並非已核准或已撥款案件。假設新銀行核准且可一次撥付500萬元,須代償原貸420萬元本金;原銀行提供9月18日清償額4,208,000元,其中8,000元是已算入的利息,假設無違約金及其他原貸費用。新案全部一次性費用32,000元由撥款扣除,沒有其他指定代償或另付費用。
屋主須支付780,000元設備款,手上有50,000元現金,但其中30,000元留作生活及既有繳款,只有20,000元可用。原安排下,可用餘款=5,000,000-4,208,000-32,000=760,000元;加自有資金20,000元,剛好足夠。這是假設銀行動用條件屆時全部完成後的金額,核准通知本身不能拿來支付設備款。
再假設清償改至9月23日,延後五個計息日,期間沒有本金繳還;原貸年利率3%,採實際天數除以365日計息。增加利息=4,200,000×3%×5÷365=1,726.03元。原貸清償額改為4,209,726.03元,可用餘款降至758,273.97元;加上可用自有資金後,距設備款仍差約1,726元。原本8,000元利息已在清償額內,不能再次扣除。
處理時,先向原銀行取得更新明細,再由新銀行確認原核准是否仍有效,以及能否按新日期完成代償和解除餘款限制。若可用現金不足,先與設備商談減少首付款或更改付款日,取得同意後更新安排;不要挪用已保留的繳款預算,也不能假設新銀行一定加額。未談妥前,這筆付款仍有缺口。
本例只算清償日改期對交割現金的影響,沒有比較新貸全期成本;新貸利率、期數、起息日與月付仍須依核准契約另外試算。正式案件也要查是否增加新貸計息或其他費用,不能把五天增加的舊貸利息當成所有改期成本。
補件、額度或塗銷卡住時,下一步找誰處理?
- 收入資料不足:問新銀行缺哪段期間或哪種來源,依指定格式補交;不要用短期轉入款替代收入。
- 額度不足以代償:先確認是鑑價、收入負擔、其他擔保債務或用途限制,再核算指定日差額。沒有確定補款來源前,不排定無法完成的清償。
- 條件改變或未核准:新添借款、抵押權或工作變動要據實更新,請銀行重新確認。曾有民間二胎,也不能只等固定一年就推定銀行一定承作。
- 趕不上付款日:先取得尚待完成事項及下次回覆日,同步向收款方協商;進度預估不等於確定撥款日。
- 原貸尚未結清:向原銀行核對到帳金額與不足項目,再由新銀行及地政士更新安排;舊貸仍須按原約定處理。
- 塗銷或順位未完成:請地政士確認缺件、補正與登記進度,新銀行另確認餘款限制能否解除。在收到完成回覆前,仍按未能動用規劃付款。
如果銀行已明確表示目前條件無法承作,先辨識能改善的項目,再依銀行貸不到款後的補件與付款安排比較下一步。若主要是另借新款清償原民間二胎,則由民間二胎代償的清償與文件核對承接;已可依約使用買賣價款清償原貸者,不因此變成需要另借款的代償案件。
哪些情況可以先評估保留原房貸?
原房貸利率與年限仍合適、需要的新增資金較少,或預計短期內清償時,可先向原銀行詢問增貸與既有條件調整。若整筆轉貸多出的費用,在預計使用期間內不容易由利息差補回,保留原貸也值得列入比較。
需要保留一胎時,也可評估二胎。民間二胎可作為個別資金安排的選項,額度、時程、總費用及後續清償方式需逐案確認,再衡量合併月付是否能負擔;相關內容可閱讀房屋二胎的條件與申請方式。
準備諮詢時,先列出房屋所在地、原貸餘額、現行利率、綁約到期日,以及需要的資金、用途、用款日和可接受月付。若已有二胎或其他指定清償需求,一併提供金額及預計還款來源,讓房屋轉貸與增貸評估可以直接從可用資金與清償安排談起。